私自存储出售柴油牟利获刑 福清法院审结一同风险作业案
来源:服务制造与研发
发布时间:2024-12-29 17:04:17
福建法治报—海峡法治在线日讯 日前,福清法院以风险作业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;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。
2023年5月至2024年2月间,男人陈某为牟利,在未经同意、未获得风险化学品运营答应的情况下,在福清租借了一个简易活动房作为简易油库,并在里边放置了5个4吨装的塑料油桶用来装柴油。
一起,陈某还私自改装面包车,加装简易加油机用于移动加油,在没有一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下,在福清市周边工地、国道旁为车辆加油。其间,因柴油出售业务量添加,陈某又雇用了张某,二人轮番驾驭改装的面包车在福清市周边工地、国道旁出售柴油。终究,二人被依法抄获。
经判定,陈某、张某的柴油贮存运营项目不具备安全运营贮存和安全运送条件,具有产生人员受伤或死亡事故的实际风险。日前,经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福清法院以风险作业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;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
办案检察官提示,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获得风险化学品运营答应证前,不得私自运营和违规贮存柴油,如未经答应进行生产运营的将面对刑事责任追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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